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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岳市安办[2018]12号
编稿时间: 2018-04-16 15:04 来源: 市安监局
 

各县市区安委办,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尾矿库安全渡汛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安办明电﹝2018﹞18号)文件和岳阳市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非煤矿山实际,为有效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渡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安全渡汛

我市受极端气候影响较大,经相关部门判断,防汛形势预计比往年更加严峻,各县市区及非煤矿山企业,一定要充分认清当前非煤矿山安全渡汛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盲目乐观思想,把非煤矿山防汛渡汛作为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主要工作,密切关注雨情信息,迅速进入备战状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切实抓好各项防汛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汛期责任,强化防汛措施

各级政府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建立防汛责任制,切实履行防汛责任,进一步强化防汛期间的日常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部门联动、灾害预警、应急响应、责任追究,确保安全渡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各县市区、各企业要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尾矿库安全渡汛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安办明电﹝2018﹞18号)要求和岳阳市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2018年岳阳市尾矿库“五位一体”防汛责任人名单》,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矿山企业防汛渡汛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并完善尾矿库的各级各类人员防汛渡汛安全责任制。

二是各县市区要强化应急联动,及时掌握和发送灾害性预警预报信息,妥善应对突发情况,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在汛期前修订完善汛期应急救援预案,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演练效果。

三是要加强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水库(平江县江东水库、临湘市忠防水库)禁采区及周边矿山打非治违、防洪和防治水工作;对超量排放、违规排放、不按设计使用、擅自加高坝体、擅自开挖尾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尾矿库要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

四是平江县、临湘市要严格督促辖区内“头顶库”病库及其它病库治理责任单位,务必于主汛期之前完成隐患整改与治理任务,对整治无望的尾矿库病库,要提请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主汛期之前未能完成治理的,要停止尾矿库隐患整治期间的排尾,必要时责令配套的矿山生产系统停止开采;对已闭库的尾矿库,其监管职能移交属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并做好土地复垦和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工作。

五是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地下矿山要认真落实防淹井、防透水和超前探放水措施,特别是水文地质复杂、周边存在水体(平江县江东水库、临湘市忠防水库)或地表塌陷区等情况的矿井,要加强对井下水情变化的监测以及地表塌陷区情况的监控,严防透水、淹井等事故的发生;尾矿库要严格按照设计运行,规范放矿和堆积子坝,汛期排洪设施入水口开启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尽可能降低库内水位。

三、突出检查重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非煤矿山企业要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在汛前、汛中、汛后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一)地下矿山检查重点。矿山井口标高和工业场地地面标高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的,应在重要位置修筑防洪堤,井口应修筑人工岛,使井口高于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地表塌陷、裂缝区的周围要修筑截水沟或挡水围堤,加强矿区范围内及周边地质灾害点、危岩体、采空区的监测;报废的井筒、钻孔要及时封闭并设立警示标识,加强井下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废石堆场和矿石堆场必须有完善的排水系统,防止堵塞沟渠和河道;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汛期井下水量发生变化,情况不明的严禁擅自排险。

(二)露天矿山检查重点。要加强采场边坡和排土场的监测监控,及时处置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同时,要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而导致坍塌事故。要确保截水沟、排洪沟畅通,在雷雨天气时,严禁爆破作业,防止诱发事故。

(三)尾矿库检查重点。一查尾矿库的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二查尾矿库主坝、副坝、挡水坝是否存在沉降、位移、滑塌、沼泽化、浸润线逸出等;三查尾矿库库区范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隐患;四查排洪(水)构筑物断面尺寸、入水口高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存在变形、位移、损毁、淤堵、过水不畅;五查已封堵的排洪构筑物是否跑浑、漏砂;六查尾砂输送、尾矿水处理系统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七查尾矿库上游水库、尾矿库的安全状况;八查回采(整治)尾矿库防汛渡汛设施运行情况等。

四、加强值班巡查,扎实做好防汛调度工作

各县市区、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总结分析各阶段的非煤矿山防汛情况,切实加强值班值守、检查巡查,做好交接记录,特别要加强停产停建矿山和尾矿库的“头顶库”、无主库、停用库的检查巡查,暴雨期间,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严格落实汛期信息报送制度,重大情况及时报告。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巡查制度、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险情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请各县市区安委办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相关乡镇和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并切实督促抓好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防汛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对防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严重的媒体曝光和事前问责。

附件:《2018年岳阳市尾矿库“五位一体”防汛责任人名单》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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