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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7-02-06 10:41 来源: 市安监局
 

关于做好全市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岳市安监函【2017】8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落实省市相关指示精神,保障全市非煤矿山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和建设,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全市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

1.要认真抓好复工复产前的安全教育培训。非煤矿山企业在开工前要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员工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要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工作。地下矿山企业要重点对矿井提升、运输、通风、供电、排水等各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测试,落实好防中毒窒息、防透水、防冒顶片帮、防火灾、防坠落等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落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露天矿山企业要严防坍塌、爆破等安全事故,重点对边坡稳定状况进行检查,对不稳定部位和浮石进行及时处理,严格遵守自上而下分层或分台阶式开采,对爆破作业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尾矿库企业要对排洪、排渗、沉降、位移监测等系统及坝体、库区水位、干滩长度等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3.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及应急预案。未经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得复产。

二、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关。

1.要将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开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好。要逐矿逐库开展检查,做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一个,复工复产一个,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关闭。

2.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从严把关。要严格节后复工复产检查标准,强化执法检查工作,严禁非法生产,严禁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开工建设;对证照不全、过期失效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停产6个月以上需要恢复生产的非煤矿山,必须按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或安全评价,停建复工的非煤矿山,必须按照设计的要求落实安全保障措施。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非煤矿山的监管,定期不定期组织巡回检查,严防非法违法生产和建设。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办,直至消除安全隐患。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走过场、降低标准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程序、内容和标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将有关执行情况于2月16日前报市安监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联系人:万英杰,联系电话:8788522,电子邮箱308356082@qq.com。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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