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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安监函〔2017〕34号关于转发《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7-06-22 08:29 来源: 市安监局
 

各县市区安监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安监局;市局有关行业监管科室:

最近,省安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函[2017]50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正确理解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体制改革的新要求

一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仍然是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2016年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取消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前置行政审批事项,这是与当前行政审批许可体制改革的要求相适应,只是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中事后监管,并未改变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管理要求。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今年总局颁发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总局90号令),明确规定了项目投资、管理单位(统称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当由建设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总局规章规定了建设单位开展上述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三是安监部门要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监督检查要把握三个方面:在职责范围内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一体化监督检查。

二、全面把握要求,强化工作责任

按省局要求,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的范围是:2014年1月1日以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改、扩建设项目;检查的内容是:建设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总局90号令的有关要求开展建设项目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进行评审、竣工验收及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的情况;检查时间是:2017年5月-9月底。要明确工作责任,市安监局按照一体化监管的要求,对市局负责监管的建设项目,分别由承担相应安全监管职责的危化科、矿山科、烟化爆竹科和行管科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卫生“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市职业卫生科负责指导、督促和情况汇总上报,并适时开展检查情况的核查。各县市区局和市有关科室于6月10日前将工作报表报职业卫生科汇总,专项检查总结于9月20日前报市局职业卫生科汇报上报。

三、做好检查发现问题的依法处理

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科室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计划执法的要求依法处理到位:属于2017年5月1日以后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总局90号令的要求依法查处到位;属于2017年5月1日前的建设项目,也要责令建设单位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查处到位。

联系人及电话:王柯淇,0730-8795802,汇总表和执法检查情况报送至2274622827@qq.com。

附件:

1、未按规定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项目表

2、未按规定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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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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