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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编稿时间: 2017-10-17 08:34 来源: 市安监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安监局要求,自2017年5月至2019年12月,在全市开展水泥企业(包括具有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生产水泥熟料企业及水泥粉磨站等)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规标准,强化监管执法,推动水泥行业落后产能关停退出,提高水泥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水平,维护广大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权益,提高整个水泥行业的职业健康水平。主要突出对包装和装车环节的治理改造,选用质量高、防尘效果好的水泥包装袋。经过治理后,所有水泥企业应满足下列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要求:

(一)包装机周围必须安装围档,其底部、接包机、正包机、清包机、装车机、输送皮带转接处必须设置密闭除尘装置。

(二)包装和装车岗位水泥粉尘浓度不得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规定,即: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总尘限值4mg/m3、呼尘限值1.5mg/m3。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企业,必须在2018年6月30日前整改到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企业,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鼓励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企业提前完成整改。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水泥企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治理重点、治理要求和治理时限。

(二)企业自查阶段。2017年12月底前,各水泥企业自行或聘请技术专家或机构对照标准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包括水泥包装和装车岗位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资金投入等,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整改治理阶段。企业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治理,在企业整改治理期间,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应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企业整改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市安监局将适时组织进行抽查。

(四)组织核查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完成对企业整改治理情况的核查工作。提前完成整改治理的企业,可以主动向安全监管部门申请核查。对于到期未整改的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条件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牵头股室、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执法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监督考核。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帮助,及时解决专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将纳入对各地区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范围。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按时间要求向市安监局报送信息:2017年7月31日前,报送辖区内水泥企业名单;2017年9月30日前,报送开展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方案;2017年11月30日前,报送辖区内水泥企业现状汇总表(见《通知》附件1);从2018年1月1日起,每半年报送一次核查达标企业名单(见《通知》附件2);分别于2019年2月15日前和2020年2月15日前报送执法专项行动总结和水泥企业核查情况汇总表(见《通知》附件3)。市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联系人:王柯淇,0730—8795802兼传真,qq工作群256859374.

(四)搞好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执法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对于整改治理工作有特色的企业,要进行总结推广;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要公开曝光,并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附件:1.水泥企业现状汇总表

2.核查达标企业汇总表

3.水泥企业核查情况汇总表

岳阳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2017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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