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湖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4-2020年)》为主线,切实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职业健康工作改革创新,健全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强化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深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职业健康支撑、宣教培训等基础工作,提升全市职业健康监管整体工作水平,有效防范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安全。
一、加强自身建设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水平
1、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认真学习职业健康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按照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的要求,计划执法,廉洁执法,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水平。
二、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
2、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畅通部门间沟通交流,完善一体化监管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3、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严格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综合性防控。
三、深入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4、组织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群、QQ群等自媒体平台,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推进职业卫生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职业健康文化氛围。
5、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工作,与局相关业务科室联合举办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班,并推动用人单位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
三、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6、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推动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不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企业依法查处,市级全年立案查处数不少于4起,县市区安监局不少于3起。
7、继续深化对石材加工行业等企业尘毒危害治理和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职业危害的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部署,启动蓄电池和汽车制造行业专项治理工作。
四、强化职业健康监管基础工作
8、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协调督促加强县市区安监部门执法力量配置,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一体化机制,强化日常监管执法。
9、根据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普查,摸清职业病危害的地区、行业、岗位、接触人群分布等基础信息。
10、组织开展企业落实职业健康监管主体责任年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职业健康组织机构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履责情况,相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及标准贯彻落实情况。
11、加强工业园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继续深化开展创建和选树职业卫生管理先进企业活动,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全市争取引导1-3家工业园区开展职业卫生示范创建。
12、大力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分解省局下达的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现状评价考核指标至各县市区,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探索建立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能力。
13、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并做好备案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认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和有毒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对各县市区分别下达指标任务,量化工作指标。继续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创建工作,按照省局的要求组织验收。
五、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技术支撑体系
14、推动诚信经营和行业自律。定期对相关建设项目的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建立评价和服务质量约谈和通报公示制度。
15、充实全市职业卫生专家库,颁发证书,明确责任。
16、严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查和许可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申请检测资质,明确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提升技术报务质量,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2017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