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一单四制”制度实施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安委办,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2017年第三季度,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30号)和《岳阳市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实施方案》(岳市安办〔2017〕28号)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载体,大力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分级分行业领域迅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通过三个月的努力,全市各级安委会及成员单位全面建立“一单四制”,实现“一单四制”运行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形成横向到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纵向到市、县、乡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现将我市2017年第三季度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三季度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进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17年9月30日,全市共有144个隐患列入“一单四制”整改清单,其中烟花爆竹安全隐患39个、非煤矿山安全隐患7个、工贸行业安全隐患14个、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25个、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3个、建筑施工安全隐患12个、消防安全隐患5个、特种设备安全隐患2个、水上交通安全隐患3个、水利安全隐患2个、电力安全隐患2个、城市燃气安全隐患1个。列入清单的隐患已全部向隐患治理责任单位进行了交办,并逐一建立了管理台账,目前已有72个隐患通过验收并予以销号,7个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继续挂牌督办中。
(二)市本级情况
市本级共有87个隐患列入“一单四制”整改清单,其中市安监局47个、市发改委13个、市城管局3个、市质监局2个、市住建局1个、市经信委2个、市商务粮食局3个、市公路局8个、市公安消防支队4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4个。市本级共有52个隐患通过验收并予以销号。截止9月底,华容县国诚石材有限公司安全隐患、岳阳市粮食总公司危房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继续挂牌督办中。
(三)各县市区情况
各县市区共有57个隐患列入“一单四制”整改清单,其中华容县8个(已销号4个)、岳阳县2个(已销号1个)、湘阴县2个(已销号1个)、汨罗市29个(已销号4个)、临湘市5个(5个已销号)、岳阳楼区1个(已销号)、云溪区4个(已销号3个)、君山区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已销号1个)、南湖新区1个。县市区共有20个隐患通过验收并予以销号。截止9月底,汨罗市水泥厂基坑开挖安全隐患、汨罗市砂轮厂住宅楼危房隐患、汨罗市二十家液化气站违规经营安全隐患、汨罗市屈原桥大市场消防安全隐患和岳阳县市场建设管理中心市场顶棚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继续挂牌督办中。
二、第三季度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安排部署。7月1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唐道明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上提出,要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执行到位,要创造出具有示范借鉴意义的经验和做法,并把“一单四制”工作建成岳阳市的特色和亮点。市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林军华就切实做好我市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工作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在思想上进一步重视,工作上进一步抓实,开展“一单四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整改隐患,遏制事故”,各地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产财产极端负责的精神,把每一处重大事故隐患落实到地区、落实到行业领域、落实到责任单位,进行动态消除。
(二)明确目标任务。印发了《岳阳市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实施方案》(岳市安办〔2017〕28号)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实施步骤以及对保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13个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积极响应,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一单四制”制度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步骤、措施和职责,明确机构和专人进行跟踪调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并据实录入重大隐患治理管理台账。
(三)组织业务培训。为确保我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工作取得实效,市安委办于8月1日举办全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推进暨业务培训班,各县市区安监局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市直有关单位“一单四制”工作负责人共50多人参加了培训。授课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创新编制了“一单四制”工作流程图,把各项具体任务、操作程序融入流程图,深入浅出、简明易懂。通过培训,各地各单位提高了对“一单四制”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了工作任务,掌握了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的详细内容,各地各单位也迅速召开了“一单四制”工作动员会、宣讲会和业务培训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工作在全市迅速铺开。
(四)及时统计报送信息。各地各单位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30号)规定的格式,按照分级、分行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更新,对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其中岳阳县、湘阴县、汨罗市等地除按规定时限统计上报第一批重大隐患清单外,还认真总结了第三季度“一单四制”工作情况,及时上报了“一单四制”工作总结材料。
三、存在主要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今年第三季度全市“一单四制”工作进展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 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尚未有效落实,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数量少,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至今未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县市区中,平江县、屈原管理区和城陵矶新港区未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市直部门中,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办、市地方海事局和岳阳海事局等安全监管重点部门还未建立本级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二)少数地区和单位隐患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不彻底,工作被动应付,一些地区重大隐患治理进度缓慢,一些重大隐患没有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一些部门对交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展情况没有进行定期调度,隐患管理台账记录简单、内容不详实。
(三)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不及时。有的地区对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仍不够重视,存在统计数据不准确、上报数据不及时、未开展总结分析、不上报总结材料等问题。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湖新区没有按时报送“一单四制”工作总结材料。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一单四制”工作重要性认识。各地各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监管实效,不断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强化督办调度,夯实“一单四制”工作基础。对交办的治理任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督促隐患治理责任单位迅速制定整治方案,保障整改资金,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及时进行通报;对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其停产整顿,直至关闭。要按照“每月一调度”的要求,组织督查组深入一线及时做好督查落实、跟踪督办隐患整治进展情况,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各级各相关部门领导要带头督查,不定期深入重大事故隐患现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搞好工作结合,注重“一单四制”实效。一是要将“一单四制”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相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按照“一单四制”要求督促整改,做到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二是要将“一单四制”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在非煤矿山攻坚克难、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建筑施工专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及全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关闭退出等工作中,要用“一单四制”破解安全隐患治理难题,主动预防事故发生;三是要将“一单四制”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各地要将“一单四制”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并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彻底、报告不及时、责任不落实、治理不到位或拒不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